近年来,按照《关于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图社信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图们市财政局采取多种举措积极推进地方财经领域行业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学习相关文件,筑牢业务基础。我局组织局机关负责信用体系有关工作人员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的方式,主要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0〕54号)和《关于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延州社信办函〔2020〕3 号)等文件精神,并对国家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中有关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以及会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为我局推进行业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筑牢了业务基础。

二是完善制度,提高业务可操作性。为推进行业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我局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科室及时制定了《图们市财政局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图们市财政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经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归集范围、信用等级分类标准、评价周期、与信用等级相对应的监管措施等内容,为我局规范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大大提高了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我局综合运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评价系统固定推送的我市相关市场主体评价结果,对财政部门涉及的有关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以及会计领域相关的市场主体进行综合打分,按相关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应用于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政务事务中,为营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